
定向减资协议
甲方(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减资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其他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乙方、丙方合计持有甲方100%的股权。
2.乙方拟通过减资方式请填充甲方。
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定向减资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1.减资金额
1.1.甲方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现甲方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大写) 元(¥ 元),减资完成后甲方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减资对象
2.1.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减资为针对乙方的定向减资,即本次减资仅减少乙方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丙方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不变。
3.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3.1.减资前股权结构
3.1.1.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缴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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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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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本次减资后,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缴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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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资对价
4.1.以 年 月 日为基准日,经委托请填写主体名称对甲方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确认截止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下称“甲方评估值”)为人民币 元。
4.2.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定向减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减资对价为“甲方评估值*减资金额/减资前甲方注册资本金额”,即人民币 元。
5.支付方式
5.1.甲方应于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减资对价。
5.2.本协议项下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6.减资程序
6.1.各方一致确认,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下称“决议日”)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6.2.甲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根据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