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共同友好协商,秉承公平、公正、互信共同友好互利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双方共同合作经营 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2、经营地址:
3、项目负责人: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经营上述项目。合作期间,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销售及推广等工作,双方互相成立各自团队(暂定每个团队两人),销售所得各自分配。双方均可在项目的管理、运营及销售等环节共同商讨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共同打造有影响力的合作项目。
2、合作期间,甲方为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项目对接XXXX公司、项目整体的运作及管理,并有权对乙方销售工作进行指导及管理,但甲方保证乙方团队享有和甲方团队相同政策、条件及资源,合作期间销售所得各自分配,甲方保证不占有乙方任何收益。
3、合作期间,双方均有权在任何时间查看合作项目运营情况、查看账目,但不得不可干预项目运作。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合作期间,上述合作项目甲乙双方各自团队创造的盈利各自所有,另甲方为本次项目负责人,享有XXXX公司发放的管理津贴提成等相关收益,上述乙方团队创造业绩所占有管理津贴提成等相关收益归乙方所有。
2、上述盈利有甲方负责核算,乙方享有监督及查核的权利,每月分配一次。
3、合作中,甲乙双方各自团队的支出各自负责,双方不承担对方本经营协议外的所有的债权债务。
第五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以合作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或者私自从事本行业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 沟通、协调机制
甲乙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会面,对执行本合作项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予以协调,共享双方合作项目的动态信息,推动双方合作的深入,解决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综合性问题。
第七条 保密
双方承诺严守商业机密和商业诚信,对于本协议及由对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以维护双方利益,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情况除外。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协议所列事项;
2、如在协议期内单方违约的,若对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向法律申诉的权利。
3、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守约方将暂时中止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程序后完成。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均依据中国法律向项目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