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1114条至第1118条等规定,收养关系解除有多种原因。这里仅讨论协议解除,针对的是解除收养协议。
1.合同主体。
被收养人未成年的,收养人与送养人作为协议主体;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成年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作为协议主体。
2.合同程序。
像收养登记一样,协议解除收养,也必须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才解除,解除收养协议也才生效。
3.合同条款。
包括各方信息、收养事实陈述、解除原因、约定共同办理解除登记等。
如果达成一致,可以约定对养父母的经济补偿。
抚养权变更协议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5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男女双方登记离婚或协议离婚并确定了子女抚养权的,由于情况变化,后来可能希望变更原抚养安排。比如希望变更为由另一方直接抚养或者双方轮流直接抚养。
1.合同形式。
文本内容较为简单,目前没有法律规定该类文本需要书面形式,但为留存变更后的抚养安排,建议以书面形式确定变更内容。
2.合同条款。
主要条款包括:被抚养人信息,变更后的抚养安排(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方式、探视权)等。
分家析产类协议
1.合同主体。
注意对财产的处分,必须由财产的权利人作为协议主体签署,涉及共有财产,则应由全部共有人共同签署。
2.合同程序。
财产约定归属之后,最好通过交付与不动产的登记等程序,及时使物权转移,减少被擅自处置的风险。
3.合同条款。
主要是约定清楚财产与权利的归属。
如果采取共有安排,最好同时约定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及分割方式。
随之法律的完善以及普及,做任何一个决定,都应该有法律的意识。同时为了避免法律风险,生活中时刻都会遇到签订合同的情况,例如租赁房屋,有房屋租赁合同,买卖房屋,有房屋买卖合同,离婚的时候要签离婚协议,开公司有股东协议、合作协议、采购协议等等,即使在现有的网络环境下,登录任何一个大型网站都有信息保护协议等。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因当仔细阅读合同条与内容,保障自身的权益。